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国消”产品质量分级认证实施规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5 内容来源: 字体:A+|默认|A-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国消工程中心〔20194


关于发布“国消”产品质量分级认证

实施规则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部署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质量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工程中心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以增加消防产品认证服务供给、创新自愿性产品认证制度、推行高端品质认证、减轻企业负担、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发挥市场作用等原则推出“国消”产品质量分级认证服务。经报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正式发布17本“国消”产品质量分级认证实施规则(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消”产品质量分级认证方案

(一)“国消”三级基本品质认证,认证模式为:型式检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获证后监督”。该方案关注产品品质及认证时效,对产品与产品标准的符合性及产品一致性有效把控,并通过引入“自我声明”方式,深入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

    (二)“国消”二级标准品质认证,认证模式为:“型式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该方案关注产品标准,对认证产品与产品标准的符合性、产品一致性及认证组织质量保证能力持续符合标准要求的能力进行全方位把关。

(三)“国消”一级高端品质认证,认证模式为“型式检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该方案关注产品品牌,在产品标准要求的基础上打造质量标杆,助推产品品牌建设及产品高质量发展。

二、认证申请方式

欢迎各相关单位直接登录“消防产品认证综合服务平台”(网址:www.china-ncfe.com)或来电、来函(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咨询并办理相关“国消”产品质量分级认证委托事宜,我中心将竭诚为各相关单位提供优质的认证委托服务。

专此通知

 

附件:1.“国消”产品质量分级认证实施规则

   

 

 

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2019年1014日